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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要考虑设置充电车位

发布时间:2021-03-04    浏览量:539

  近年来,新能源汽车逐渐走入市民生活。不过,对于不少车主来说,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却成为他们使用过程中的“绊脚石”。在南宁市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中,政协委员陆清明带来了《关于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网络体系的提案》,建议进一步编制完善城市充电设施发展规划,完善充电设施布局,同时简化车主用户报装程序,为新能源车主提供充电便利。

  走访

  市民“买车容易充电难”

  “我***近想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作为代步车上下班,可是小区却没有办法安装充电桩,这可难住我了。”家住仙葫大道盘古路某小区的梁先生近期打算购买一款新能源汽车,但是小区内无法安装充电桩设施让他打了“退堂鼓”。

  梁先生曾经就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与小区物业进行过交涉,但是物业的答复是:“小区原先没有预留安装条件,而且用电容量不够,加上停车位不足,假如设置了新能源汽车车位,可能会引来其他业主的不满。”

  梁先生说,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的加大,身边有不少同事购买了新能源汽车,相较燃油汽车,新能源汽车的******优势就是省钱。“一个月能省近400元,还是很有吸引力的。”

  现状

  充电基础设施难满足需求

  新能源汽车在推进节能减排、解决群众出行***后一公里、促进南宁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但目前建成的电动汽车充电站、充电桩和充电插座数量有限,充电基础设施不足,难以满足现有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。

  此外,充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待健全。随着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日益增多,大部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没有提前规划设计,均是后期通过电动汽车车主用户自行申请安装、物业利用空地或占用绿化用地来增设充电设施的。居民小区和单位办公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严重滞后,影响后续的经营管理。

   建议

  充电设施审批服务便利化

  对此,陆清明委员建议,要加强统筹规划,完善配套设施。特别是要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、停车场、首末站、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。新建公交枢纽、停车场、首末站、住宅小区审批规划时,应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,加强开发建设过程管理。

  在办理公交枢纽、停车场、首末站、住宅小区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时,应组织住建、城管、消防应急、电力等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联合验收,确保建设监管到位。

  此外,建议******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充电设施管理办法,明确相关部门对充电设施的监管职责。出台相关细则对运营商、车主用户、物业等进行指导及约束,同时明确住建、城管、消防应急、电力、运营商、人、车之间的权利与管理责任,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、充电设备维修、租赁、销售、安装等市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在用户报装方面,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有效优化审批流程,简化报装程序,让审批变得更“简明、简单、简便”。同时,加强政策扶持,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商在工商税收、运营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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